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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诉讼中证据合法性的认定
。我国法律只规定了不侵犯当事人利益的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予以认定,但是对于电子邮件、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时,法院认定其证明力会大打折扣,因为电子邮件的发送时间、接收时间可以运用特殊的计算机软件技术进行修改,而网络聊天的对象也可能不是本人,这些证据的真实性会遭到合<<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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