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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上诉不加刑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对于其他被告人也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第四,被告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后改判和发回重审都“不加刑”,否则无法实现对被告主观激励作用,使该原则的宗旨无法实现。黄东熊教授也认为,只要原上诉为被告方面所提出,则原审法院重审该案件时仍应坚持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否则就不能保障被告得<<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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