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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刍议
给谈判对方,让对方了解自己的经营状况,以达成交易。如果谈判对方在了解掌握有关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后,随便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信息,无疑将会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他人商业秘密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对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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