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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刍议
未履行告知义务从而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行为;当事一方未尽照顾保护义务从而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行为。7.合同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致使一方可信赖利益遭受损失的,缔约上有过失当事人一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误解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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