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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刍议

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3)是造成他人信赖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4)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对于缔约中可信赖利益损失,可以概括为缔约人在缔约过程中因对相对人缔约行为的信赖而实际遭受的损失及未来可得到的善意期待利益的损失。据此,实际上可信赖利益损失赔偿内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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