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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刍议
不正当使用缔约中所获悉的缔约人的商业秘密而对缔约人造成的损害等。上述损失为缔约的直接损失。第二部分为缔约的间接损失,即因相对人的过错而使缔约人丧失了与第三人另行订立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关于可信赖利益与履约利益关系,即应否以履约利益来确定可信赖利益范围问题,学界一<<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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