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程序设计初探
见的情况下,监所检察部门只能将相关情况报“相应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而相关检察院的处理也只能依靠双方干警相互间的沟通,尤其是双方负责人的沟通更为重要,显然这在制度设置上并不科学。①(三)法律文书适用情形未予明确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执行监督的法律文<<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