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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刍议
事和解可能导致刑罚报应性价值被淡忘,最终有损刑罚对犯罪预防的价值。虽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更强调功利主义即犯罪预防价值,但不可对其报应性价值置之不理。一般,刑事和解后,公安倾向撤案、检察机关倾向不起诉、法院则倾向免除处罚。但是,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大多是由法定代理人等代为完成<<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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