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
条也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公权力应当置于强有力的监督之下,法官行使的国家审判员职责亦要受监督,不仅仅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还应当包括全国人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舆论的监督。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制定具体而详尽的实施细则,并建立保障机制。同时开放公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是具有强大力量的一种监督, 是对法官进行道德教育、抑恶扬善的有力武器, 能够较有效地促使法官按照一定的行为规范支配自己的行动, 调整自己与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 促进司法公正。{4}(三)建立身份保障制度,适当提高法官待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物质需求。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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