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可以说,公共利益理念是反垄断法价值整合的基本平台。”{5}因此,利用反垄断法对著作权滥用行为进行规制,能提高处理效率、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民事法律对著作权滥用行为规制的局限性、反垄断法对著作权滥用行为规制的独特优势,要求我们必须利用这两种方式构建一个完整的、富有效率的著作权滥用行为规制体系。(二)反垄断法规制著作权滥用行为的实施机制如上所述,反垄断法规制机制是一个事前规制与事后规制相结合、动态灵活的规制方式,而且反垄断法规制机制的良好运行往往是依靠反垄断执法机构主动积极地执法。具体说来,就是要首先确定反垄断执法机构;然后执法机构根据其法定的权限依合法的程序对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并对构成垄断的行为进行惩戒。此外,反垄断法律责任包括了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且以行政责任为主的法律责任体系。四、我国反垄断法对著作权滥用行为的规制现状及反思现阶段,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法律对著作权滥用行为的反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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