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具体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释全面司法实践中仍个问题值得探讨明知这构成件认定问题1.主观思想只行人自己知道因于司法机关言证明行人明知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收益直接证据就行人口供然行人口供往往呈现出种定状态实践中主表现两种情形种行人拒供认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其产生收益明知司法机关缺乏其力证据来证明其主观上应当明知种行人前曾供述其明知后来因种种原因翻供这样将直接影响司法机关能其定罪量刑2. 实践中认定明知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收益时除依靠行人口供外般从行人行推定明知根据掩饰隐瞒财物时间地点数量价格品种等方面推知这样推定大主观性于办案人员水平高低认识分歧等个体差异导致认识程度概论推定方法司法实践中仍然缺乏较强操作性具体追诉标准掌握问题单纯从法条字面规定上来解读只实施相应掩饰隐瞒行构成犯罪规定达到定数额因刑法立法体系来看果立法者认罪构成需达到相应标准法条中往往会添加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等表述程度短语例刑法第条关于盗窃罪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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