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G > 国家人文历史
改革开改后空前猛烈的司法风暴
多少“罪”的人。最典型的、当时适用比较多的是“流氓罪”,1979年《刑法》第160条对“流氓罪”的规定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流氓罪”的<<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