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特胡商 东方的犹太人
朝政府管理丝路商人的中心。唐朝政府对来往丝路商人进行有效的管理,颁发通行过所,征收商税,处理商人纠纷。所谓通行过所,类似于今天的护照,外国商人来华经商,唐朝政府经过审核给予商人一纸过所。过所上需写明商人姓名,从何处来,到何处去,以及随行人员,奴婢、马驼情况。每到一个关卡,都需先核对过所内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在处理汉人和胡商纠纷时,唐朝政府也是秉公办理,不会随意偏袒某一方。吐鲁番墓葬群出土有一件唐代文献,记载一个来自长安的汉人李绍谨和一个粟特人曹炎延一起到天山以北的弓月城去做生意。李绍谨从曹炎延那里借了275匹绢,然后他们从弓月往龟兹贸易,途中事有变故,曹炎延去向不明。后来曹炎延的兄弟曹禄山便向唐朝的安西都护府状告李绍谨,要求偿还绢帛,李绍谨则辩称没有这回事。由于曹炎延不知所踪,曹禄山不能提供借绢契约,也没有人证,这样就给安西都护府断案增加了难度。由于文献残缺,事件最终如何解决已不可考。不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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