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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铁路公司内部管理问题探析

成旅客发送量23.8万人,日均收入7928.7万元。
  三、当前合资铁路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分析
  1.管理体制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合资铁路公司治理采用“三权分立”制度,即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目前,全路政府间合资的铁路公司共116家,这些公司的治理目标和重点往往集中在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上,而对运营和投资回报考虑较少。在人员结构上,目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层领导班子大都以行政委派方式任命,公司的董事长、董事、监事大都是兼职,他们的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不变,大都不从合资公司领取报酬。在考核监督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公司对董事、监事的激励作用并不明显。
  2.运行机制
  公司的运行机制以组织结构为基础,组织结构分为直线型、职能型、支线参谋型、直线职能型、事业部制、矩阵制、网络型等形式。
  目前,在建合资铁路公司一般采用直线型组织结构(如图1),直接在总经理下设五个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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