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监督管理
火灾发生规律,火灾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但从实际经验教训来看,火灾是可以预防。在不可防范的火灾事故发生后,只要单位灭火、疏散处置得当,火灾损失时可以控制的,但这所有的前提是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到位,人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作保证。作为单位,应经常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使之懂得预防火灾的基本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切实提高人员的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云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简介:
蒲雄(1980—),男,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州消防支队宾川县大队,工程师。研究方向:消防监督。
(作者单位:大理州公安消防支队宾川大队,云南大理6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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