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举报上级,上级负责知道并监督下级的工作。
3.不断完善文物行政处罚项目
对于目前仍然没有相应处罚项目的损害文物的行为,通过民众提议以及专家评判等方式,确定相应的处罚项目,弥补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漏洞,严惩文物损害的行为。比如,对于不可动文物的处罚条目需要丰富并细化。对于责令不改的行为,需要加重行政处罚。
4.规范文物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
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从国家到地方需要是完整、统一的体系,各层级机构明确自己的权利、责任及义务,依法进行文物保护工作。国家文物部门是文物保护部门的最高直属机构,由它来设定省级及地方性文物行政执法部门,逐渐改变目前文物行政执法机构设置混乱的局面。也可以采取灵活的执法体制,不同地区根据自身的特征,设置文物保护的机构,各个机构联合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但是各个机构的核心职能必须明确,不能含糊。对于执法不力,未能有效履行其职能的机构,上级机构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各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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