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发展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及协调
农家乐及旅游景区的土特产商店等。二是合伙旅游企业。乡村合伙制旅游企业也较为普遍,其合伙人大都为关系较为密切的亲属、亲戚或朋友。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共同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三是公司制旅游企业。四是旅游企业集团。这些企业在参与经营过程中所占有的资源不同,提供的服务类型不同,所获得的利益也不同,但由于商业经营的逐利性,推动上述旅游企业将经营目标高度集中在获利较大的产品类型上,形成因利趋同而又处在非平等的竞争格局中。
旅游企业利益诉求体现在,是否可以带来持久高额的回报,其次就是良好的声誉。
3.乡村居民
居民是乡村旅游发展的主体,是旅游资源的一部分,其文化、生活、生产方式所构成的人文景观,是自然风光景观最好的互补资源,同时,乡村居民的态度和行为直接影响着旅游者的旅游体验质量以及对旅游目的地的感觉和印象。因此乡村居民的利益关系是乡村旅游发展所必须面对和需要处理好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旅游地的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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