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舞弊问题的探讨与分析
违法不纠加剧了舞弊的不正之风。
3.3监管不力,内部控制不健全
国家财政、税务等部门对会计舞弊的监督体系薄弱,一些单位没有内部会计监督,监督体系仍旧服从上级领导的意旨,无法有效地贯彻执行,公司管理混乱。内部控制的不严密还表现为大股东侵吞中小股东利益,形象的说,一股独大,店大欺客现象比比皆是。由中小股东或者专家学者担任的独立董事只是摆设的“花瓶董事”,不能保持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对企业情况一无所知,实际上没有做到旁观者清,真正参与董事会决议与活动,无法制止董事会的为所欲为,这也对会计舞弊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3.4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符合要求
现在,我国某些公司的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法制观念薄弱,在会计岗位上不能做到始终如一,善始善终,坐怀不乱,甚至道德败坏,唯利是图,攫取私人不正当收益。受到会计人员不良行为的影响,整个企业也不可能是一个向上向善的组织,企业的发展自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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