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G > 管理观察

浪费罪立法刍议


          管理观察2014年第15
          浪费罪立法刍议
          
                    共2页
                      
  摘要:说浪费也是犯罪,也要被判刑,不一定都能被人们所接受。有人就曾这样说:“贪污有罪,浪费无妨”。因贪污被判处刑罚,人们会说,这是罪有应得!而劳动人民像春蚕吐丝那样辛辛苦苦地创造的社会财富,被白白地浪费掉了,这却被认为是正常现象,无人问津,浪费者也受不到任何的法律制裁。难道说,浪费真的无罪,确实无妨吗?本文拟通过对浪费的含义、表现、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程度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关于浪费罪的立法问题。
  关键词:浪费定罪立法
  1.浪费的含义及表现
  
  所谓浪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浪费是指:无益的消费人力、财物、时间等。狭义的浪费仅指无益地消耗财产。本文所说的浪费仅指狭义的浪费。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物质财富还不十分丰富。但在经济建设和经济工作中,的确存在一个严重的倾向,即在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G > 管理观察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