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保险基金的国际比较
分担风险。在公私合营模式下,风险由政府、核心机构、保险公司和再保险等分担,但政府只负担限额责任,政府和市场按照约定共同承担有限风险责任。
3.我国地震保险基金的筹资与风险分担
3.1地震保险制度模式选择
在政府主导模式下,政府承担无限风险责任,对政府财政实力要求较高。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以有限的财政实力来承担地震风险无限责任,能够达到的经济补偿水平十分有限,如我国四川芦山地震后对每户住房受损补贴最高仅5000元,512地震对每户农房重建补贴为1万元。因此,我国不适宜采取政府主导的地震保险模式。
在市场主导模式下,政府不承担风险,完全由市场进行风险分散。我国保险业处于初级阶段,投保人风险意识不高,地震保险需求不足,完全靠自愿购买来进行资金积累效率低下。地震保险供给也并不专业,我国也不适宜采取市场主导的地震保险模式。
在我国政府和市场均无法完全独立承担地震巨灾风险的客观条件下,公私合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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