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加强招标控制价(标底)的编制与管理
务培训。不得超越企业资质或者让无资质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严把编制审核关,编制人员对所出具的成果文件要盖章并签字,所持证书专业应与所审核(编制)专业相符。
3.2招标文件中涉及到工程造价的条款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计价相关依据规定的条款。
3.3对招标控制价实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验。
3.4建立跟踪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考核制度,与企业及人员信誉考核挂钩。将招标时的量及价与投标后平均的量及价找差,在不作变更时,误差大于一定界限的,应根据制订的相应制度处罚有关的企业和编制人员,从而保证编制人员的责任心,提高招标标底的编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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