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医学院校危险废弃物管理
一般化学废液、剧毒化学废液、过期一般化学试剂、过期剧毒化学试剂、化学固体废弃物、瓶装化学气体、实验废气、放射性化学废物等。
3.2病理性废弃物:指教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3医疗废弃物:指高校医院、医务所产生的普通医疗废弃物(如:吊瓶、纱布等非锐器类废弃物)、锐器类医疗废弃物(如:针头、刀片等)。
4.高等医学院校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体系
4.1建立相关制度
高校应成立危险废弃物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为危险废弃物处置职能部门,对危险废弃物进行统一收集管理,并制定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及处置细则,其中应包括危险废弃物的收集管理、运输处置及危险废弃物流失、泄露、扩散、意外事故和盗窃应急预案等内容。制定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制定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确定危险废弃物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4.2学习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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