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前防范职务犯罪工作浅析
级院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也没有按照业务需求进一步进行职能划分。预防机构的设置不统一既不利于上下级之间开展工作,也不利于预防工作的专业化建设,直接工作效率。2.2.2预防部门人员配置力量薄弱,直接影响预防工作力度。基于对预防部门“边缘处(科)室”的不当认知,许多地方的预防部门成了养老部门,除了部门负责人之外,很少配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检察人员。事实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职务犯罪预防人员不仅要精通法律,还应熟悉各行业的专业知识。2.2.3预防工作评价体系设置不科学,直接影响预防工作的平衡发展。高检院在公布预防部门主要业务之后,随即公布考核标准,省、市两级据此分别指定对下级院的考核标准,其业务指标及权重配置上几乎相同,但基于不同级别预防力量的差距,又基于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多数基层院和市级院都会选择较容易从事的预防工作开展,而对于相对要求较高的专业的预防调查和预防咨询等都开展甚少,致使这两项业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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