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预防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思考
的空间。一些资金密集部门长期私设小金库,单列“账外账”;一些垄断行业“一把手”和财会人员“团结一致向钱看”,利益共存、公款私吞;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会计、出纳、保管一人兼职,账务不公开;更有甚者是一些监督机关,监督效能特差,对上级不敢监督、对同级不愿监督、对下级不善监督。正是由于失去了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些有权者才走上了犯罪歧途。1.5廉政法制不健全 打击力度不够大我国廉政法制建设,目前总体来看仍然滞后于客观现实的需要。最明显的表现是廉政法制不健全。比如,官员财产申报,这是社会公众合法参政、有效监督政府的一条重要途径和载体,可我国民生所期、形势所趋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至今未有实质性突破;我国一直在酝酿制定的《廉政法》、《反贪污贿赂法》等廉政法律法规至今也未正式出台。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不够大。其一、少数执法人员对法律界限把握不准或者在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下办案,导致了一些职务犯罪案件的办案结果违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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