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务部门整治虚假发票的思考
免有部分虚假发票成为“漏网之鱼”。因此,应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虚假发票清理清查活动,对已审核通过的发票进行“回头看”、“再复查”,确保财务工作无疏漏;三是建立虚假发票责任追究制度。使用虚假发票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知情使用虚假发票的人员,应以批评教育为主,教导责任人学会自己辨别虚假发票,认清虚假发票使用的危害,并对此项经费开支项目不予以结算报销;对明知故犯使用虚假发票的人员,应根据情节确定其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的惩罚措施;对金额巨大,性质恶劣的行为,除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应对相关责任领导追究领导责任。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杜绝虚假发票的滋生蔓延,切实维护财经秩序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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