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探析
面达到应该履行的义务标准。因此,要大力推广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科学健全的环境法律法规,确立政府是信息公开最主要的义务者。确保公众能及时的得知国家发生的环境变化,加强对我国立法部门的监督工作,为发展可持续的绿色健康环境提高有力的法律保障。3.3加强公众对社会环境的监督力度公众在参与对环境保护的活动时,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提高政府对环境保护符合人性化的标准。政府机构要重视公众的想法,结合相应的环境保护法规进行疏通指导,并且对有关环境处理的措施及时的进行公开,加强社会公众对环境法规政策的监督。对群众的想法要采用集思广益的做法。来更好的保障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效应。参考文献:[1]窦会静.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J].山东科技大学,2010(5)[2]郭姗姗,董小川.论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公众参与之完善[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9)
<<上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