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G > 国土资源导刊

矿业权转让合同如何生效

“申请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转让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转让或者不准转让的决定,并通知转让人和受让人。准予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收到批准转让通知之日起6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领取勘查许可证或
<<上一页  下一页>>

gtzy20130733

首页 > 电子期刊 > G > 国土资源导刊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