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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推行矿政管理新举措

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经乡(镇)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然后报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采矿权前置审核单位,由其对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最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将矿业权审批资料报县政府审定.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属于县级发证新设的,进入收储程序,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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