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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因公共利益而征收土地
使用权产生无权变动的前提。而在国土部门依《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实施土地收回实践中,不能处理好安置补偿与物权变动的关系,往往造成“一物二主”的局面,引发多方面的诉讼,在实质上也构成对权利人的普遍侵犯。相关法条链接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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