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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建房及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小问答
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还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宅基地达不到标准,或没有宅基地的,<<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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