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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之选择
政机关负责不动产登记的理论基础在于防止登记机构对私权利的侵害。(3)、韩国。承担不动产登记事务的国家机关为“法院”。具体来说,就是由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来掌管该管辖区内的登记事务。2.3 混合模式瑞士采取的是混合模式。瑞士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它有多个不动产登记体系,即联邦的不动<<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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