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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表现形式
建国家政府要向人民征收钱粮赋税,必须通过层层的官僚机构开展进行,各级的官员们就趁此机会大展身手,贪污攫取了大量的财富。明朝崇祯皇帝的福建监察御史孙徵兰,对当时的官员贪污描述如下:“或已有而重派,或私事而公派,或小事而大派,或暂时而久派。”本来政府对百姓是暂时的小额征<<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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