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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环境伦理
禽兽,今取其羽毛用于不急,伤生害性,非先王惠养万物之意,宜今有司立法禁之。”可见,“仁及草木”的“泛爱”传统,对古代环保法律的制定和动植物的保护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四 “取之以时”“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原则“取之以时”“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我国古代资源开发的基本法律原<<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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