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中央巡视员”
围相当冗杂,从监督吏治到举荐贤才,从审录囚罪到断理冤狱,从督查仓库税粮到户口赋役,从督修农田水利到其他公共设施,从检查学校教育到抚恤孤老,从旌表孝义到赈济灾荒,从除恶扬善到正风俗振纲纪,样样都管。当然,纠劾地方文武百官,惩治腐败和犯罪,才是巡按御史的中心工作。宣德五年(1430),明宣宗遣章杲、陈汭巡按福建、广东。明宣宗谕之曰:“御史出巡,先须考察官吏,官吏守法然后百姓受福。”并严厉地告诫说,凡违法乱纪者,务必惩治,若因私废公,“容恶长奸,使百姓受害,则尔罪均”。历史上著名的清官海瑞,就曾率“中央巡视组”监察南京周边的应天十府,所到之处,官员都收敛言行,不敢奢靡腐败,甚至有地方要员一听海瑞到来,便提前免去一些贪官污吏,以免被追究、牵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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