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谈意思
,《史记》更是本极有意思的书。我读《史记》,总觉得司马迁乃天下第一等有志气之人。正因有志气,所以他看世间之事,件件有意思;其笔下人物,也个个有神采。尤其他写的刘邦,不仅活灵活现,那精气神呀,简直就力透纸背!我读《史记·高祖本纪》,不时都啧啧称奇,也常常深感佩服,更多时候,则是读着读着,没来由地就开心了起来。这种没来由地开心,或者是无缘故地好玩,既是《史记》的独到之处,更是刘邦的过人本领。《高祖本纪》有一小段落,就写个“刘氏冠”。我把这段抄给大家看看: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令求盗之薛治之(派“求盗”去薛地找匠人又多做了几件;“求盗”是亭长手下的吏卒,掌管缉捕盗贼),时时冠之。及贵,常冠;所谓刘氏冠,乃是也。这个段落,与前后文无关,与刘邦的成就大事也很难看得出有何干系。换言之,是段闲笔;若换别人来写《高祖本纪》,肯定就没这段。尤其那些满脑子“治国、平天下”这等伟大之事的读书人,读到这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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