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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模板的知识产权蔽护出路
侵权认定中应该进行严格的“实质性相似”,即应该把原告作品中不受版权保护的思想排除,把原告版权覆盖范围内的属于公有领域的内容过滤,最后才将所剩下的部分进行对比,看是否还有实质性的内容相同。其次,将判定主体定位为“消费者”,也就是电视节目的主要收视群体,对该样本进行抽样<<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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