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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时代”的“微侵权”探析
人许可擅自将他人微博作品复制、粘贴直接转载到自己微博上的侵权行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转载”行为不同于微博的“转发”功能,它属于直接的“盗用”,而“转发”是微博用户转播别人的微作品,而不是以个人名义发布微博。转载盗用行为缺乏对著作权人的足够尊重,不符合微博世界的<<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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