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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时代”的“微侵权”探析
品形式的下载,侵权人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下载微博作品后刊登在传统媒体上或者用于非法出版、传播等,都构成微博著作权的侵权行为[6]。由于近几年“微博热”的现象,报刊、杂志、图书出版商等传统媒体为了顺应时代潮流、迎合受众的口味,纷纷开辟“微专栏”,原封不动的直接复制、粘<<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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