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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时代”的“微侵权”探析
得擅自使用。2.微博的网络内容提供者的微作品受到保护。其包括内容、回复、点评等。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东认为,词条和点评的内容如果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表达了作者具有独创性的思想、感情,就可以构成作品,享有版权的保护。这是符合我国相关著作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规定<<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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