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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完善报业集团公司治理结构

。有论者指出,“委托—代理理论”以及产权理论都明确了“公司治理的首要当事人及所有者和出资人[3]”。
  明确产权关系,理顺授权经营体制,是完善报业集团公司治理的必要前提和不可或缺的制度支撑。目前,我国报业集团公司的产权主体不明晰,国有产权出资人仍处于“缺位”状态。国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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