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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视角下公民新闻传播范式分析

清晰。而在公民新闻的环境下,普通的公民不再是传统新闻传播过程中的“旁观者”和“倾听者”。他们可以主动地采访新闻,发布新闻。得益于目前新媒体技术的进步,互联网计算机无线终端无处不在,传受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普通的公民可以通过手机、照相机等高科技设备把自己采写到的新闻第一时间传播到网络上。微博、博客、论坛、贴吧、拍客等则成为普通大众传播获知跟踪新闻事件的主场地[1]。普通公民打破了传统媒体记者对信息的垄断,可以自己出任记者,从受众的身份转变为传播者的身份,实现了传播主体的位移。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公民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公民新闻事件越来越多。其中,最典型的公民新闻事件就是2011年春节期间的微博“打拐”[2]。事件起于中国社科院学者于建嵘教授所发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该微博经热心网友不断转发,形成强大的舆论传播力量,并吸引了传统媒体的跟进与关注,最后在广大社会机构、政府部门的共同帮助之下,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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