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视角下公民新闻传播范式分析
事件,引起网络上的广泛传播,也就打破了传统意义上只有媒体能够发布信息的权利。无疑是为网民提供了一种信息发布的平台,并且提供了政府部门看待民生问题的窗口。公民新闻的传播主体不受限制,是普通的公民。传统媒体正是因为有了普通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反馈,他们的新闻报道才会变得更加客观和真是,更贴近民意。新闻不再是几家媒体之言,而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声音,公众的传媒接近权得到极大的保障[4]。2005年的吉化爆炸污染松花江事件、2007振荡网络的华南虎事件、2008年的三鹿毒奶粉事件、2009年的十大公民新闻中的“被就业”事件、2010年宜黄强拆自焚事件、2011年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到今年的“微笑局长”事件,几乎都是普通民众通过网络媒体发起议论的。这些公民新闻先是由普通公民在网络上发布,引起网民的强烈反响,网上形成热烈的讨论。然后传统媒体对此次网络事件进而报道,最后再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政府有关部门介入到公民新闻事件中,对新闻人物和事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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