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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时下广告中的少女形象再现引发的思考

,同时可指文化上的性别角色。“女人”通常是专指成年的女性,与男人相对;但当“女人”作为一个集合名词时,则泛指任何年龄的女性。其中,“女孩”是年轻未成年的女性,或者刚成年的年轻女性[1]。关于女性形象的关注与研究,源于早期的西方的女权运动(女性主义、女权主义)。这场运动旨在消除社会性别压迫、提高女性地位[2]。20世纪90年代,这一理论被引入我国。至1992年,中国女新闻工作者发现,在日益崛起的广告业中,女性形象越来越多地被利用。这使得媒介广告中的女性形象,尤其是电视广告中的女性形象,在大众传媒中的女性形象议题尚未引起广泛关注之时,便成为讨论和研究的热点。1992年3~8月,《中国妇女报》就“广告中的女性形象大家谈”展开讨论,观点大致分为两派,一派认为不必谈“贤”色变,另一派认为广告明显体现了父权制下的两性不平等。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高度重视媒体在消除性别歧视和推进妇女发展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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