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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闻舆论监督理论的形成看对“度”的把握

论监督的“度”,才不会滥用新闻监督权,从根本上杜绝有偿新闻和其它不正当新闻,树立起新闻监督的权威,保证新闻舆论的质量。相比一般的公民,新闻工作者因为手中有媒体,其监督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要大得多,也正因为如此,新闻舆论监督时必须以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不仅要有铁肩担道义的正义精神,也要在新闻实践中,以诚惶诚恐的敬畏精神,谨守新闻舆论监督的“度”。只有这样,才能完成好新闻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履行好党和国家、人民赋予或期许的新闻舆论监督的重任。参考文献:[1] 郭镇之.舆论监督与西方新闻工作者的专业主义[J].国际新闻界,1999(5).[2] 姚伟.媒体舆论监督与公民人身权保护[J].新闻前哨,2004(10).[3] 刘建明,纪忠慧,王莉丽.舆论学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4] 卢韦.正确开展新闻舆论监督[J].理论与当代,2013(1).[5] 丁淦林.中国新闻事业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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