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电视节目娱乐化解读
国人对“电脑党”不会写汉字的现象的重视更加引起专家对此类问题的重视和研究。3.加强对电视节目制作者的社会责任意识。电视媒介作为公共媒介,自身行为、道德规范对民众都有失范效应,加强节目制作者的责任意识是另一种方式,诚如著名主持人白岩松所说的那样,我们要都有窥伺的欲望,但我们不能一味迎合社会口味而失去作为媒介人的公知和责任意识。电视娱乐节目的唯市场论、追逐经济利益的极端做法正说明了媒介人自身缺乏责任意识。制作出代表大多数利益、能正确反映社会现实的节目才能受到观众出自内心的认可。4.加强电视节目娱乐化的法律约束。基于上文已经谈及的问题,从法律设计层面考虑,要抑制电视节目的过度娱乐化和相互模仿、毫无行业自律的现象,建立健康的、有生命力的媒介环境,需要制定从严的法律约束。建立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就能迅速解决问题。国内学者在研究法律法规的可行性和实用性时提到,要制作负责任的电视节目需要的是合力,包括来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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