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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保护了房子,谁来保卫儿媳?
姻殿堂时就担忧和恐慌。试想,没有爱情,要房子何用?有了爱情,可以共同创造财富,已有的房子又何忧丢掉呢? 在争议中,有人建议未婚的儿媳们在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并已有不少人到相关部门了解如何更改登记的手续。《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的是离婚时不动产的处置,而还没结婚的准新<<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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