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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相约外出有无相互告知安全的义务?

后是以同往的孩子相互关照不够,将我和小福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我们承担小丰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十余万元。请问,我们有这个义务吗?
  黑龙江 艾桂玲
  艾桂玲读者: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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