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家庭医药
未用眼药,眼睛也“受伤”
(过敏者除外)。不过,长期应用上述药物的患者,也要留意,一旦发现眼部不适症状或视力有改变,应及时停药并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以免引起严重的、不可恢复的后果。药店在出售这些药物时,药师应向购买者说明其眼部不良反应。患者用药前也要养成阅读说明书的习惯。大剂量维生素A说到“伤<<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