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何时开始“全国漫游”
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退休后回原籍安置,或退休后随配偶、子女在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2.在职人员参保人因出差、探亲、旅游期间在外地因突发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3~5日内须通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住院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应电话通报治疗情况。跨年度住院费用须于当年12月31日与所住医院中途结账。这类人群在异地就医时,需先垫付医疗费,再将相关资料交给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确因病重或其他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的,应提供住院医院证明。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出院后1个月内,回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需提交这些材料:住院所发生的费用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证均盖鲜章(指非复印件)等。(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人员外出打工的城乡居民绝大多数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医保,外出务工前需到参保地了解异地就医的有关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因生病在异地住院应先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在3天内告知患者病情并复印相关资料如住院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