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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吃“多仔丸”产四胞胎发育不全令人揪心等

上显示,2008年11月4日卫生部回复国家质检总局的信函中明确指出:竹炭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加入食品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卫生部称。竹炭粉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竹炭生产环节的监管部门亦无法提供竹炭的生产工艺、质量规格等详细资料,目前也很难确定竹炭是否为植物炭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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